EPC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 (簡稱EPC),是節能服務公司 (簡稱ESCO) 通過與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以合同形式約定節能項目的節能目標,為客戶提供包括:能源審計、項目設計、項目融資、設備采購、工程施工、設備安裝調試、人員培訓、節能量確認和保證等一整套的節能服務,并從客戶進行節能改造后獲得的節能效益中收回投資和取得利潤的一種商業運作模式。在合同期間,ESCO公司與客戶分享節能效益,在ESCO公司收回投資并獲得合理的利潤后,合同結束,全部節能效益和節能設備歸客戶所有。
EPC模式示意圖
EPC模式的優勢
用能單位不需要承擔節能項目實施的資金、技術風險,并在項目實施降低用能成本的同時,獲得實施節能帶來的收益和獲取ESCO提供的設備。
節能效率高,EPC項目的節能率一般在5%-40%,甚至可超過50% 。
客戶借助ESCO實施節能服務,可以改善現金流量,把有限的資金投資在其他更優先的投資領域。
提升客戶競爭力,客戶實施節能改進后,減少了用能成本支出,提高了產品競爭力。同時還因為節約了能源,改善了環境品質,建立了綠色企業形象,從而增強市場競爭優勢。
投資回收短,EMC項目投資額較大,但投資回收期短。從已經實施的項目來看,投資回收期平均為1~3年。
節能更專業,由于ESCO是全面負責能源管理的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所以能夠比一般技術機構提供較為專業、系統的節能技術和解決方案。
EPC三種模式
■節能效益分享型 ■節能量保證型 ■能源費用托管型
EPC模式實施流程